2021初级会计实务大纲: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六、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