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级会计实务大纲: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 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 消费税征税范围
1. 生产应税消费品。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 进口应税消费品。
4. 零售应税消费品。
5.批发销售卷烟
三、 消费税税目
四、 消费税税率
五、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销售额的确定
(二) 应纳税额的计算
1. 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 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 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x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的税消费品的-期(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 纳税地点
(三) 纳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