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公布了,以往考试大纲都会在12月份发布,今年不一样,会计司提前发布了考试大纲,这对于准备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我们的小伙伴们可以提前根据考试大纲来学习啦!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大纲解读,希望给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章节 | 2020年大纲 | 新大纲变化 | 解读 |
第一章 | / | / | 无 |
第二章 | 第一节 概述 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 |
删除对“会计人员”的掌握 | 本章主要关注设置流程;对于文字内容改至下章; |
第二节 会计核算和监督 账务核对及财产清查 |
将“和”改成“及” | 财产清查在经济法中重要性降低; | |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会计岗位的设置 (一)、(二) 四、会计人员 五、会计工作交接 |
1、删除会计岗位设置的“(三)-(六)”; 2、增加“四、五”。 |
将文字内容部分移至这一部分,更连贯; | |
第三章 | 【基本要求】 (九)熟悉预付卡 |
删除“托收承付” | 生活中少见了; |
第六节 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 | 删除“托收承付” | ||
第四章 |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 增加“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 境内境外有了文字定义; |
第三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
调整了对“消费税纳税人”的定义 | 整个纳税人,征收对象,计算和征收管理更完整; | |
第五章 |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额的计算 (四)扣除标准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三)不同类型企业税收优惠 (十一)债券利息减免税 |
1、“扣除标准”增加了一项“党组织工作经费”; 2、修改标题“三”; 3、增加“(十一)” |
增加工作经费部分知识点;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
修改标题表述 | 不详细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 |
第六章 | 第五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三、车船税税目 六、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
1、车船税税目增加“挂车”; 2、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增加“挂车” |
挂车不只是提示部分,而纳入规章描述; |
第七章 | 【基本要求】 (三)熟悉征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五)了解税收征税管理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税务管理的概念 |
1、增加“征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调整标题表述 |
明确双方义务,不只关注权利; |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节 税收管理 一-六 |
1、增加“税收征收管理法”; 2、删除税收管理“六 涉税专业服务” |
涉税专业服务减少,文字压力会减轻很多; | |
第八章 | 【基本要求】 (四)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
调整标题表述 | 熟悉改为掌握,无实际更改; |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三、(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
将“约定”改成“必备” | 名称更改; | |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三、基本医疗保险 (一)-(七) |
增加“(三)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 增加医疗保险现行实施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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