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公布了,以往考试大纲都会在12月份发布,今年不一样,会计司提前发布了考试大纲,这对于准备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我们的小伙伴们可以提前根据考试大纲来学习啦!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七章(第三节),希望给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第三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一、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二)应纳税额的核定
1.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三)税款征收措施.
1.责令缴纳。
2.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阻止出境。
二、税务检查
(一)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和职责
(二)被检查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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