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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江苏省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11-24 18:30:36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财会通〔2020〕51号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53号)精神,现将南京考区考试及报名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报考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订购相关考试教材。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南京考区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5日。其中,初级截至25日;高级提交审核资料截至24日,缴费截至25日,逾期不再受理。根据属地原则,南京考区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含工作、学籍或户籍在本市的在职在岗人员、在校学生及其他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名。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登陆“江苏会计考试”,阅读操作手册和南京考区报名文件;

2、进行实名认证;

3、信息填报并上传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2020年申请延期的初级资格报考人员,直接进入准考证打印环节。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报名所在区财政局。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信息采集。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2、网上报名。

(1)登陆“江苏会计考试”,先阅读操作手册和南京考区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南京市直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

(3)根据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要求同初级)。

(4)打印“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3、上传审核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

(3)南京市2020年社保缴费证明。考生可通过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相关机构官网、我的南京等自助打印。

(4)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24日24时,审核工作截至12月25日18时结束。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审核点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5日24时。初级资格报考人员上传完照片就可以直接缴费;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核后才可以缴费。

(一)考生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上一年度已经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登录报名系统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二)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票据。

(三)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36号规定,收费标准为:

1、初级资格: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

2、高级资格: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100元。

五、准考证打印

2021年5月5日至14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六、关于信息更正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1、高级资格缴费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更正处理。

2、所有报考人员缴费后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发现信息错误,可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更正。如果是选择报考地区错误,不予更正,只能注销重新报名(报名期限内),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2020年12月31日以后,所有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请予2021年4月16日,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更正。市财政局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2021年4月16日以后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6月15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6月22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各区财政局负责受理,汇总上报,由市财政局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八、证书发放

(一)初级资格

凡参加南京考区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考前资格审查。合格证书到达南京市后,南京市财政局在官方网站(hppt:)及“南京财政” 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的时间和地点。南京考区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南京市本地: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各区财政局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二)高级资格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九、其他事项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区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负责本区的政策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应现场答复,无法现场答复的,要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广大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并及时向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二)加强考务管理工作。承担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区应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十、报名咨询电话

(一)高级资格考试网上审核咨询电话:,。

(二)初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报名点

咨询电话

报名点

咨询电话

江宁区

 

秦淮区

 

浦口区 鼓楼区
六合区 建邺区
溧水区 栖霞区

 

高淳区 雨花区
玄武区 江北新区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jcz.gov.cn/njsczj/202011/t20201124_2724698.html

来源: 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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