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全国及自治区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请2016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自见通知之日起至10月16日下午六点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会计继续教育证书,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1寸一张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送交克拉玛依市财政局会计科222办公室(迎宾路60号)审核,逾期将不予办理。请见通知后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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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办理2016年度全国(含自治区线)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相关事宜的通知
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