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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2011年度全国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

2012-11-14 10: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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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会计从业考试招生简章


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市职改办字[2011]50号)要求,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凡在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会计学会)报考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仍未提交办证资料的合格人员,可于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4日之间前来提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

(一)初级

①学历证、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②准考证原件;

③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

④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二)中级

①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a、取得大专学历,毕业满5年

b、取得本科学历,毕业满4年

③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④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

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二、办理时间

2012年10月29日— 2012年11月24日

工作日受理: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 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三、联系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一楼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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