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核通知
一、审核时间
2017年12月13日—12月14日。
二、审核携带资料
1、准考证
2、报名信息表(中级考生须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
4、毕业证(初级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中级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设补审。
2、中级考生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3、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对应级别信息表,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重新填写信息。
四、地点:大同市会计服务中心(同泉路天胜雅园外围西侧五中对面,可乘38路、6路、4路五中下车向西100米巷内)。
咨询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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