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证书拟于2017年4月6日起发放,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所选择报名点领取(地址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17年4月6日开始,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市各报名点地址
1、宜宾市辖区:宜宾市翠屏区仁和街50号四楼,电话。
2、翠屏区:宜宾市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电话。
3、宜宾县:宜宾县城柏新区政务中心A区9楼县财政局,电话。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电话。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5楼,电话。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电话。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电话。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电话。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电话。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电话。
11、屏山县: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7楼,电话。
原标题:宜宾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宜宾市会计考办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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