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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十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0-08-14 14:50:28  

2020年十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确保以良好的身

体状态参加考试。赴考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二、由于病毒消杀和系统检测需要,考前各考场将进行封场,考生请勿入校“踩点”。考点张贴有路线指示图和考场分布图,考生进入校园时请留意观察。

三、根据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点禁止考生车辆进入。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四、考生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才能参加考试。

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身份证,或具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行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生在考试中,除按监考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外,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考试中,各批次之间均安排有病毒消杀,考生不得使用消杀剂对计算机屏幕、键盘、机箱、电插座等进行喷雾,防止出现短路、火灾等事故。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聚集。

                十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原标题:2020年十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czj.shiyan.gov.cn/chyd/hjgldt/202008/t20200807_2114373.shtml

来源: 十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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