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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通知

2020-08-27 17:14:18  

北京地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通知

各位考生:

受疫情影响,北京地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进行,对部分明年计划不在北京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申请全额退费。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退费时间安排

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9月7日至18日,逾期系统将无法办理退费申请。请广大考生及时提交退费申请。

预计退款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5日,退款将按考生报名时原支付渠道退还。

二、申请退费范围

2020年度已报名且交费成功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均可申请退费。

三、申请退费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注册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后,点击退费按钮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试费退费申请步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办理退费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延期至2021年度考试资格。

2.2020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1或2科,2021年度准备增加或修改考试科目的,需先申请退费,退费后再在2021年度报名时重新报名考试科目。

3.2021年度计划在北京地区参加考试且不需要退费的考生,无需任何操作,系统将把考生数据自动并入到2021年度考试系统。

温馨提示:

因考生提交退费申请后系统将无法进行更改,因此请广大考生谨慎决定。此外,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银行卡或电子支付交易信息,逾期未收到退款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一网通(咨询电话:95555)或相关银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

敬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

附件: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试费退费申请步骤.doc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附件见

原标题:北京地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2008/t20200827_1992373.html

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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