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宜春考区)资格审查的公告
2022年度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各科目合格分数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kjgl.jxf.gov.cn/)查询成绩。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颁发初级资格证书,现将宜春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22年9月9日—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查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后,再进行网上审核报名资格条件的方式。
三、审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审查要求
1.在本考区(宜春地区)报名的考生,如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的报名资料(毕业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2天内将符合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宜春市财政局会计科电子邮箱:jxycczkjk@126.com进行复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2.对从其它考区(含省内和省外的其他考区)调转到宜春考区的考生,由于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没有相关资料,请考生于9月1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宜春市财政局会计科电子邮箱:jxycczkjk@126.com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
五、联系电话
宜春市财政局会计科:0795-3567089
六、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应如实上传个人的信息资料。对上传审查资料时弄虚作假、伪造个人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审查资格,将失信情况记入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上级相关部门证书印制完成后,我局在收到证书后将及时在宜春市财政局官网公告领取事宜。
宜春市财政局
2022年9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宜春考区)资格审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j.yichun.gov.cn/ycsczj/tzgg/202209/ac90f26458164948b076053eb620d91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