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7〕1826号),《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从2017年12月4日开始停止运行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的办事及服务功能,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的办事及服务功能链接到《内蒙古会计网》【网上办事】栏目继续运行并提供服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后,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停止,延续进行。
会计人员管理相关的政策,请等待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后续的衔接政策出台。
特此告知。
内蒙古会计网编辑部
2017年12月4日
温馨提醒: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取消了会计从业证书的限制,报名门槛低,考试竞争加大。小编提醒广大考生提早备考,准备充分迎接2018初级会计考试。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方案,面向全国开课,(点击查看详情>>)
交流群:2018初级会计交流12群 241737522 大纲: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大纲变化汇总 讲座: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变化解读及趋势变化 |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会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