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内蒙古开展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2018-01-02 14:20:06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2014]96号)规定,现将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法修改之前已经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数据库(即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数据库)的会计人员。

未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数据库,但按照《会计法》规定属于会计人员的,请等待财政部继续教育相关政策出台。

三、继续教育方式

网络培训、现场集中面授和其他形式并举,会计人员可以在所属地区会计人员管理机构自主选择继续教育方式。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方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需要在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网上申请,到所属地区会计人员管理机构审核。

会计人员所属地区按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会计档案中默认的地区执行。会计人员所属地区暂不开放调整、变更。

会计人员档案请登录内蒙古会计网()首页【网上办事】栏目查询。

四、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现场集中面授方式的继续教育内容由盟市会计人员管理机构确定;网络培训方式的继续教育内容由会计人员从网络培训单位提供的课程中自主选择;其他形式继续教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继续延用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评审通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

六、继续教育相关政策

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政策,政策没有明确的,执行2016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相关政策。

继续教育政策及管理问题请咨询会计人员档案所属地区财政局会计科,培训过程中的问题,请直接咨询培训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7年12月29日

温馨提醒: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取消了会计从业证书的限制,报名门槛低,考试竞争加大。小编提醒广大考生提早备考,准备充分迎接2018初级会计考试。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方案,面向全国开课,(点击查看详情>>)

 

交流群:2018初级会计交流13群 469766715

大纲: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各科考试大纲汇总

考试: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计划公布 考试时间为5月12日-20日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来源: 内蒙古会计网

上一篇 内蒙古2018年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下一篇 初级会计职称2024年报名费用-汇总版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