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摊销是《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十章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第二资产和负债的内容,考生们针对这个内容还有印象吗?下面中公会计小编带领大家回顾,希望给即将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提供帮助。
累计摊销:
1. 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2. 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系统分摊。
3. 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4. 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3. 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4. 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应缴国库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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