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能够有层次的进行初级会计考试冲刺阶段的复习,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实务》2018年第二章核心考点,希望给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计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在实务中,实际成本核算通常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对于收发业务较多并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1.原材料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在实际成本下“原材料”和“在途物资”均按实际成本核算。
【提示】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原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贷方及余额均以实际成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问题。
2.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1)购入材料
由于支付方式不同,原材料入库的时间与付款的时间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
(2)发出材料
月末可根据“领料单”或“限额领料单”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结转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分别计入“生产成本”(生产产品领用)、“制造费用”(车间一般耗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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