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考点:仲裁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不适用: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 《仲裁法》 |
(1)劳动争议的仲裁; |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的重要考点,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现在才开始准备备考应该怎么学习?......准备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却还对考试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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