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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2020-01-20 16:46:32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考点: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1.单位分立情况下的会计档案的处置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2.单位合并情况下的会计档案的处置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然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3.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会计档案的交接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手续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现在才开始准备备考应该怎么学习?......准备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却还对考试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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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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