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考点:出票
1.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缺少任一事项,支票无效。
【提示】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6项,无收款人名称。
2.授权补记事项(支票独有)
(1)金额。
(2)收款人名称。
【提示】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提示】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3.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地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提示】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只有一个,且无“付款日期”——与商业汇票区分。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现在才开始准备备考应该怎么学习?......准备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却还对考试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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