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考点:转增进项税额的规定
按照税法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现在才开始准备备考应该怎么学习?......准备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却还对考试一知半解?
欢迎大家加入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交流群798010269>>>,入群可咨询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相关,还有初级会计考试重点知识点思维导图,历年考情分析等备考资料,量身定做考生自己的备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