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考点:征税范围—商业零售应税消费品
1.适用范围: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金基或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铂金首饰。
2.视同零售业:
(1)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和清洗。
(2)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3.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照现行的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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