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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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各类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
1.税率:20%。
2.计税方法:按月或者按次计征。
3.计税依据:
转让财产收入-原值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5.税收优惠政策:
①“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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