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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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分类 | 税目 | 税率及计税依据 | 备注 | |
合同 | 1.买卖合同 | 支付价款的3‱ | 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与增值税未分别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 |
2.借款合同 | 借款金额的0.5‱ | |||
3.融资租赁合同 | 租金的0.5‱ | |||
4.租赁合同 | 租金的1‰ | |||
5.承揽合同 | 支付报酬的3‱ | |||
6.建筑工程合同 | 支付价款的3‱ | |||
7.运输合同 | 运输费用的3‱ | |||
8.技术合同 | 支付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3‱ | |||
9.保管合同 | 保管费的1‰ | |||
10.仓储合同 | 仓储费的1‰ | |||
11.财产保险合同 | 保险费的1‰ | |||
产权转移书据 | 支付价款的5‱ | 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与增值税未分别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 ||
营业账簿 |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2.5‱ | |||
权利、许可证照 | 每件5元 | |||
证券交易 | 成交金额的1‰ |
【提示1】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价款或报酬的,按下列方法确定计税依据:
(1)按照订立合同、产权书据转移时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的,按照其规定确定;
(2)不能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按实际结算的价款或报酬确定。
【提示2】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按照各自适用税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的,按税率高的计算应纳税额。
【提示3】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订立的,应当按照各自涉及的价款或者报酬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提示4】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以上就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的相关内容。2020年初级考试时间已延期,但是各位考生也千万不要因为考试时间的延期,而对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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