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工资、薪金所得”税目
所得项目 | 是否按工资薪金纳税 | ||
特殊所得 |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 ×(不征税) | |
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 | √ | ||
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 | √ | ||
保险与年金 | 保险 | 三险一金 | 免税 |
失业保险缴费超过规定比例部分 | √ | ||
三险一金外的其他保险 | √ | ||
企业年金 | 缴纳时,超过工资4%的部分 | √ | |
领取时 | √ | ||
离开工作岗位所得 | 辞退补偿一次性收入 | √ | |
离退休人员 | 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 | 免税 | |
其他补贴、奖金、实物 | √ | ||
再就业、再任职收入 | √ | ||
特殊职业 | “兼职”律师,按月计算不扣生计费,自行申报时扣除 | √ | |
科研奖励 |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 | √(减半计入) |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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