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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税目

2020-10-21 14:20:50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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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税目

一、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基本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得。

【提示】“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相关规定的区分

职业 收入来源 税目
老师、演员 在单位授课、演出取得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在外授课、演出取得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
个人 兼职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受雇于律师个人 为律师个人工作取得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由该律师代扣代缴)
证券经纪人 从证券公司取得拥金 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保险代理人 佣金、奖励和劳务费 劳务报酬所得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经济学家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讲学收入

B.某职员取得的本单位优秀员工奖金

C.某工程师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咨询收入

D.某高校教师从任职学校领取的工资

【答案】AC。解析:BD均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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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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