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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2020-11-25 14:40:18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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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一、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方去缴纳土地增值税,与契税需要区别开来。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经典例题-1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

A.甲企业将自有厂房出租给乙企业

B.丙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丁企业

C.某市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甲房地产开发公司

D.丁服装生产企业将闲置房屋通过民政局捐赠给福利院

【答案】B。解析:选项A,房地产的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选项 D,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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