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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0-11-26 16:28:13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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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一、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城镇土地的纳税义务人得区分房屋和土地的具体用途,租赁的房屋纳税人是出租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其纳税义务人是拥有人,万一找不到拥有人那就是实际代管人。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经典例题-1

甲公司2019年6月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取得收入16 000万元,

已知取得该块土地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 4 000 万元,前期工程费为 2 000 万元,

基础设施费为 1000 万元。已知增值税率为 50%,速算扣除系数为 15%。不考虑其他事

项,则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3450 B.3500 C.3 950 D.4500

【答案】A。解析:(1)转让收入=16 000(万元)

(2)扣除项目=4 000+2 000+1000=7000(万元)

(3)增值额=16 000-7000=9000(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9000÷7000=128.6%

(5)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9000×50%-7000×

15%=3450(万元)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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