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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模拟练习题(12-30)

2020-12-30 11:55:25  

提早准备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对大家来说是比较好的,中公财经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初级 会计题库,希望大家可以通过这些题目举一反三,多多练习,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下面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的经济法基础模拟练习题,大家快来看一看吧!已经考完的小伙伴可以点击下方进行成绩预约提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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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

2.买断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在将票据出质给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票据的交易行为。( )

3.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

4.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

5.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不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 )

参考答案↓↓↓

【答案】

1.【答案】√。解析:国内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答案】×。解析:“买断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将票据卖给逆回购方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票据的交易行为。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3.【答案】√。解析: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以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4.【答案】√。解析:发卡机构不得向持卡人收取的款项:(1)滞纳金;(2)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3)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5.【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被追索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依法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即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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