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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6-18)

2021-06-18 09:19:31  

初级会计考试在即,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做题及考前冲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习题,各位准备报考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赶快练习起来吧!希望所有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都可以顺利通过考试!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6-18)

【多选题】1.下列关于仲裁审理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除当事人协议外,仲裁开庭进行

B.仲裁员不实行回避制度

C.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D.仲裁庭可以进行调解

【多选题】2.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当事人不能提请仲裁的有( )。

A.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B.收养纠纷

C.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D.继承纠纷

【多选题】3.以下行政人员对行政机关做作出的下列决定不予行政复议的有( )。

A.降级

B.撤职

C.记过

D.开除

【多选题】4.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可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多选题】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A.任命决定

B.免职决定

C.记过决定

D.奖励决定

1.【答案】ACD。解析:根据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B错误。

思路点拨:仲裁法律制度规定。

2.【答案】BD。解析:根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思路点拨:仲裁的管辖范围。

3.【答案】ABCD。解析: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思路点拨:内部行政行为不得行政复议。

4.【答案】ABCD。解析: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及地域管辖规定。

思路点拨:行政诉讼的管辖。

5.【答案】ABCD。解析:法院不受理下列事项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思路点拨: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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