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了,而教材大纲还未公布,可是也不能放松下来,下面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下《经济法基础》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大家能够用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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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年一次性奖金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全年一次性奖金
(2)全年一次性奖
①当月工资≥3500,分别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当月工资<3500,合并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3500)÷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中国公民王某2015年1~12月份每月工资60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计算王某12月份应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①12月份工资应纳税额为=(6000-3500)×10%-105=145(元)
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60000×20%-555=11445(元)
③王某2015年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45+11445=11590(元)。
(3)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等,一律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编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克制一下自己,把时间多投入到备考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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