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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其他所得

2017-11-23 13:47:30  

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可是大纲还没发布怎么办呢,下面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一些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内容导航】:

1.征税范围

2.应纳税额的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其他所得

1.征税范围

(1)个人为单位或者其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3)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4)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5)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

①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送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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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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