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份,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大家是不是越来越紧张了,别在等待了,现在就拿起书本为美好的明天奋斗。为了帮助大家熟悉知识点,中公会计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希望大家在改革之年一举拿下初级会计证书。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 6: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
难度:C
考频说明:偶尔在试题中出现,难度低、易掌握
内容详解:
(一)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务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在特殊行业、区域,还可以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2)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2.集体协商制度
(1)集体合同内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各自派出集体协商代表通过集体协商(会议)的方式协商确定。
(2)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 3 人,并各确定 1 名首席代表。
3.集体合同草案的通过
(1)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2)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 2/3 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2/3+1/2)
(3)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4.集体合同的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 15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各种标准的关系
(1)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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