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2018-03-20 14:14:32  

《经济法基础》的考点比较多,希望广大考生按照考试大纲来区分各种考点,有条不紊的复习,今天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个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7)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8)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9)根据国家规定,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3)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4)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6)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7)赠品

温馨提醒: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两科教材内容都发生了变化,新教材增加删减的部分内容,大家需要重点对待。新的改革,新的机遇,中公会计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方案助力备考,面向全国开课,(点击查看详情>>)

推荐阅读:

交流群:2018初级会计交流14群 458923177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精选汇总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精选汇总

              
微信:中公会计                    微博:@中公会计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