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会计,最基本的会计法规是必须要掌握的,因此《经济法基础》就是考查大家的会计法规基础。今天中公会计小编继续带领大家回顾知识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希望所有的考生都可以顺利地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①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②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税前不得扣除。
租赁费: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①财产保险企业按照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
②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③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④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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