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大家复习的怎么样?现在正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的紧张阶段,为了检测大家的学习情况,下面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模拟习题: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有时间不妨练习一下,看看你的水平如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2016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不含增值税收入6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费合计22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增值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813.75
B.833.5
C.742.5
D.692.5
【答案】A。解析:收入总额=6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1600+900+(210-30)+(1600+900)×5%+220+(1600+900)×20%=3525(万元);增值额=6000-3525=2475(万元),增值率=2475÷3525×100%=70.21%,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475×40%-3525×5%=81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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