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梳理考试重要考点,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9《经济法基础》第三章重要考点梳理,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签发要求
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提示】陷阱:出票时、签发时、开具时。
【提示】与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区分。
【例题·判断题】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由其开户银行处以罚款。( )。
【答案】×。解析: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 5%但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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