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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要考点: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2019-01-30 16:27:27  

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梳理考试重要考点,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9《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要考点梳理,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1.新建项目具体扣除标准

【提示】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②前期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⑥开发间接费用。

【提示】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2.销售旧房具体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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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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