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七章重要考点:应纳税额核定与调整

2019-02-14 13:51:20  

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梳理考试重要考点,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9《经济法基础》第七章重要考点梳理,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应纳税额核定与调整

(一)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1.核定税额情形——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1)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方法。

中公会计针对多种学员开设直播、面授等课程,老师悉心讲授,授课化繁为简,帮助考生迅速梳理考试重难点,突破障碍,为此,中公会计特推出购会员卡购课享优惠活动,99元即获得终身使用(内含7大尊享权益)——点击了解详情

推荐阅读: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思维导图汇总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各科考试大纲汇总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化汇总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大纲变化汇总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核心考点与易混淆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实用报考攻略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七章重要考点:纳税申报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