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梳理考试重要考点,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9《经济法基础》第七章重要考点梳理,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3.纳税人应当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
4.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提示】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中公会计针对多种学员开设直播、面授等课程,老师悉心讲授,授课化繁为简,帮助考生迅速梳理考试重难点,突破障碍,为此,中公会计特推出购会员卡购课享优惠活动,99元即获得终身使用(内含7大尊享权益)——点击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