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八章重要考点:劳动仲裁

2019-02-15 17:01:25  

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梳理考试重要考点,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9《经济法基础》第八章重要考点梳理,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当事人的确定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3)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4)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5)当事人代表,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6)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又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7)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提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劳动仲裁的申请

(1)劳动仲裁的管辖。

①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提示】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提示】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政府决定设立,但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2)申请时效。

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③仲裁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3)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相关链接】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申请形式。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但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劳动仲裁的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2)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3)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4.劳动仲裁裁决的一般规定

(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裁决书的签名。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3)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

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提示】生效时间对比:

5.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

(1)适用情形。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对劳动者的救济——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劳动诉讼。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用人单位的救济——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撤销裁决。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总结】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

中公会计针对多种学员开设直播、面授等课程,老师悉心讲授,授课化繁为简,帮助考生迅速梳理考试重难点,突破障碍,为此,中公会计特推出购会员卡购课享优惠活动,99元即获得终身使用(内含7大尊享权益)——点击了解详情

推荐阅读: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思维导图汇总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各科考试大纲汇总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化汇总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大纲变化汇总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核心考点与易混淆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实用报考攻略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八章重要考点:劳动调解程序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