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为了帮助大家梳理考试重要考点,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9《经济法基础》第八章重要考点梳理,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医疗期
医疗期: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因工负伤。
1.医疗期期间——3~24个月。
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不同,享受的期间不同。
总结:医疗期
【提示】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提示】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医疗期待遇
(1)医疗期内工资标准最低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医疗期内合同期满,合同必须延续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4)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与其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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