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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特征

2017-07-12 10:48:52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知识点很多,都需要大家理解记忆,我们不能把成功寄托在最后阶段,只有提前预习才是明智的选择,提前预习是积累知识点的关键,也为后期备考打下结实的基础。下面中公小编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特征,希望大家克服困惑,战胜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①票据为设权证券——区分于证权证券(股票)

②票据为提示证券——行使权力必须出示票据

③票据为交付证券——转让必须交付票据

④票据为缴回证券——权利实现时要缴回票据

2.票据为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而定,不得以文义之外的任何事项来主张票据权利

3.票据为无因证券——行使权利不看取得证券的原因

4.票据为金钱债权证券——区别于物权证券(提单)和社员权证券(股票)

5.票据为流通证券——可以背书转让

票据的功能

1.汇兑功能—最初功能

2.支付功能

3.结算功能—债务抵消功能

4.信用功能

5.融资功能—贴现、转贴现、再贴现

【记忆提示】一张票据的进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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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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