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约定条款

2017-07-24 14:29:02  

提前备考,胜人一筹,距离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还有好几个月时间,有些同学已经开始备考了,而有些同学却还在等待中。学习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需要进过预习、基础、强化及冲刺阶段的不断学习,才能吃透书中知识点,在考试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下面中公小编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考点1】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

【难度】较难

【考频】高

1.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
不满3个月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不得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 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6个月
无固定期限

【注意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注意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注意3】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有争议,勿深究)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条原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多选题】某公司拟与张某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关于该合同试用期约定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不约定试用期

B.试用期1个月

C.试用期3个月

D.试用期6个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可以不约定。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四个选项均符合规定。

【例题·判断题】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汇总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汇总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

温馨提示

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面向全国开课,课程包括全程精讲班、全程精讲强化班、全程精讲协议班、题海班、冲刺串讲班等多种辅导班次,为学员扫除学习障碍,顺利取得初级职称证书。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⑤群:474837957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0元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