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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稿酬所得

2017-07-28 13:52:12  

学习贵在坚持,只有每天坚持才能走的更远,初级会计职称备考也是如此,从打算报考那天开始我们就踏上了一条学习路,了解各个章节知识点是现阶段重要的事。下面中公会计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希望大家在备考路上坚持自己,超越自己!

【知识点】:稿酬所得

1. 征税范围

(1)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遗作稿酬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辨析

个人收入名目

情形

个人所得税处理

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

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

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

2. 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3. 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额-800)×14%

【案例】作家李某2016年11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

【解析】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14%=420(元)。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每次收入额×(1-20%)×14%

【案例】作家李某2016年11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5000元。

【解析】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14%=560(元)。

(2)每次收入的确定

①再版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作家李某2008年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酬20000元,2016年11月份,该小说再版,取得稿酬50000元。

【解析】李某2016年11月份取得的再版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14%=5600(元)。

②先后连载、出版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案例】作家李某2016年3月初在某报纸上连载一篇小说10天,共取得稿酬2800元,3月底又将该小说出版,取得稿酬8000元。

【解析】李某3月份取得的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800)×14%+8000×(1-20%)×14%=1176(元)。

③连载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作家李某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2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3000元;第二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15000元。

【解析】李某连载该小说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5000)×(1-20%)×14%=2016(元)。

④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案例】作家李某2016年8月份出版一部小说,约定的稿酬总额为80000元,分三次支付,9月份支付20000元,10月份支付30000元,11月份支付30000元。

【解析】李某取得的该项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4%=8960(元)。

⑤添加印数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作家李某的一篇小说2014年被编入某短篇小说集出版,取得稿酬5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当年已经缴纳),2016年因添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2000元。

【解析】李某2016年添加印数时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2000)×(1-20%)×14%-5000×(1-20%)×14%=2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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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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