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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17-09-29 11:42:49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首先需要大家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初级会计拿高分的关键在于掌握基础知识,然后灵活运用到考试中,下面中公会计整理了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希望大家学好理论知识,熟练实操技能,成功拿下初级证书。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概述

本章包括2个单元:(1)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在每套考卷中的分值约为16分,考生应当充分准备应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大题(偶尔结合医疗期、工伤保险出题)。

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考卷之一

考卷之二

考卷之三

单项选择题

4题6分

3题4.5分

4题6分

多项选择题

3题6分

2题4分

3题6分

判断题

-

1题1分

1题1分

不定项选择题

-

-

-

合计

7题12分

6题9.5分

8题13分

考点解读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1.主体资格

(1)劳动者

①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③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不得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例题1·单选题】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超市与刚满15周岁的初中毕业生赵某签订劳动合同

B.乙公司以只招男性为由拒绝录用应聘者李女士从事会计工作

C.甲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

D.丁公司要求王某提供2000元保证金后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1)选项A:赵某未满16周岁,丙超市不属于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选项B:“会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岗位,不得拒绝录用女性;(3)选项C:该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4)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例题2·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的有(  )。

A.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

B.不得扣押劳动者相关证件

C.不得向劳动者索取财物

D.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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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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