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工伤保险

2017-10-30 10:58:55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开始。时光如梭,抓住了就是机遇,失去了只剩后悔,报名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的朋友要行动起来了,下面中公会计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愿大家熟练掌握教材知识点,成功拿证。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

所受伤害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受伤害与工作仅有间接关系的,视同工伤;

所受伤害纯属自找的,不认定为工伤。

4.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内容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③康复性治疗费;

④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3)停工留薪期

【解释】医疗期VS停工留薪期: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①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链接】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④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⑤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1)条件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

(2)内容

①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③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等级

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领取内容

1~4级

×

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5~6级

本人提出:√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负担)

本人未提出:×

(1)能适当工作:工资

(2)难以安排工作:伤残津贴(用人单位负担)

7~10级

劳动合同期满:√

本人提出:√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负担)

其他情形:×

正常工作、正常领取工资

推荐阅读: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汇总

温馨提示:

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面向全国开课,课程包括全程精讲班、全程精讲强化班、全程精讲协议班、题海班、冲刺串讲班等多种辅导班次,为学员扫除学习障碍,顺利取得初级职称证书。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⑩群 491155153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0元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