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l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
【例题3:判断题】不征税收人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证税范围,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例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理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国债利息收入
B.违约金收入
C.股息收入
D.财政拨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不征税收入有: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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