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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应纳税额核定与调整

2019-12-19 15:14:12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点:应纳税额核定与调整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5)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例题 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有( )。

A.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C.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D.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答案】ABCD。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应纳税额核定与调整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现在才开始准备备考应该怎么学习?......准备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却还对考试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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