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中双倍扣除3600元吗?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相关扣除标准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那么这个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证书的扣税主体是谁呢?
一般而言,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来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而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如果是一年同时取得两个或是多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依然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的标准执行,也就是说不能享受双倍扣除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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