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选定之后还能改变吗?

2019-01-08 13:38:15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选定之后还能改变吗?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第二章子女教育中第五条与第六条明确指出: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也就是说,子女教育的相关支出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选定之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之后可以进行变更。

推荐阅读:2018年个税改革对生活有哪些影响?

聚焦新个税!2019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汇总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每日一练汇总(1-8)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日一练汇总(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